
GAP认证申请程序说明
GAP认证申请的受理认证的申请申请者必须向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申请,并阐明申请者的合法性、生产组织形式(认证选项)、申请的认证级别、种植产品、种植面积、种植产品的农场信息、农产品处理(适用于果蔬)以及农场允许公开的农场信息等。
B.申请方不管是农业生产经营者,还是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都可以同时申请多个模块的认证;但同一个模块不能按不同的选项申请认证;同一模块不能按不同的级别申请认证。不能将同一模块同时在本机构和其他机构同时申请。
申请者一次可以申请多个产品或品种,对于初次认证,必须保证申请的产品在体系建立到检查时间之间的所有记录满足的相关要求(采收前三个月记录)。
申请者必须按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公司新有效的申请表格(可通过CCIC-CAS市场部及各地方中心获取)填写GAP认证申请。申请者加盖公章视为有效。
C.申请附加材料申请方在提供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同时,还应向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公司提交以下资料:1、当受检查方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时,申请方应提供其法人注册或自然人证明材料、受检查方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明,以及土壤栽培图;2、当受检查方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时,申请方应提供其法人注册证明材料、与农业生产者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声明,以及土壤栽培图。对于一年中同一地块存在连作、轮作或地块间交替种植等情况,还需要将申请年度的种植计划提交认证机构,例如某蔬菜基地一年中种植2季某种蔬菜,那么必须将基地详细种植计划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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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认证简要概述术语与定义
1.GAP认证本细则是依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1月24日发布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制定的,开展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依据,未尽事宜 ,由农产品认证部依据国家认监委《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进行解释。
2.适用范围 本细则用于规范对大田作物、水果和蔬菜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活动。本细则不适用于所涉及的认证模块中植物产品的深加工。
3.术语及定义GB/T 20014.1—2005 《良好农业规范 术语》中的术语适用于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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